来源:人民日报 2004 年 11 月 12 日 记者 杨丽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颁布之后,我国第一份电子合同于日前在北京正式签署。 这份电子合同是由北京顺天府超市与联合利华、一商美洁宝洁销售公司等签订的。顺天府超市副总裁李东升介绍,长期以来,公司一直希望使用数字技术签订和管理大量商务合同。《电子签名法》通过之后,电子合同终于有了法律依据。顺天府运用书生国际公司的电子印章和智能文档技术,同时结合数字签名技术,签订了这份电子合同。 中国电子商务协会理事长宋玲对首份电子合同的成功应用给予高度评价,她认为这将极大推动中国电子商务的发展,有利于《电子签名法》的有效实施,促进中国企业信息化建设进程。